大耳隆

  • 李灿森 张兆辉 温碧霞 林雪
  • 120分钟
  • 大耳窿由来:</p>昔日粤省、港、澳,主要在街市…大耳窿由来:</p>昔日粤省、港、澳,主要在街市放数,街市档口无论肉贩、菜贩,遇有输钱赌徒,或周转不灵者,便向有三合会背境的地区性黑社会「大耳窿」集团借钱,正所谓「跑了和尚跑不了庙</a>」,债务人在街市谋生,每日要做生意,不怕逃跑,乃常借得款。</p>昔日钱银交易,大数目多数用 「大头」(银元</a>),小数目为「铜板」(铜钱</a>),高利贷者收数后,多数将银元、铜钱之类塞在耳窿,年久月深,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, 故称为「大耳窿」。</p>杨子静</a>编著《粤语钩沉》(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</a>)收录了「大耳窿」的条目:「香港、澳门放高利贷的,被称为『大耳窿』,乃『大耳窿鬼』 的略称。原指从前活动於上海的犹太富人,一般载一大耳窿(即耳环)作饰物,多以放高利贷出名。」</p>吴昊著《俗文化语言.港式广府话研究I》(次文化堂)对「大耳窿」的出处有两种说法。第一种与《粤语钩沉》的说法相似,只是上海犹 太人换了港澳的「白头摩罗」(印度、巴基斯坦</a>籍人士,他们多以白巾缠头),由於他们扮相古怪、爱载一只大如铜元的耳环,所以耳朵要穿 耳窿,港人觉得可憎,便称之为「大耳窿」。第二种说法是,因为活跃於街市放高利贷的人,爱在耳朵塞一枚银元(当时已是非常大的数目 )作记认,以示自己有钱可借,所以便叫他们为「大耳窿」。</p>手法:大耳窿</a></p>「大耳窿」放贵利有「9出13归」的习惯,就是借钱10,000元,只能得到9000元,但还款时却要支付13,000元。而且,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 「钉」(利息),以复息计算,此谓之「钉加钉,利叠利」。往往借几百元,过了1年半载才还,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。</p>在1980年代,港英政府认为高利贷</a>危害人民,於是立例管制,放债人须领牌,此名为财务公司的Money Lender,直译为「借钱」(放债)者。 这种放债财务公司须交税。申请放债人牌照,首先由警方调查申请人有没有黑社会背景,证实「身家清白」才交法庭审理,但亦非由法官一人决定,而是有两名市民协同审查,经3人一致通过才发牌,并限定年息不可多於六分息(60厘)。</p>高利贷的手续费:</p>由於进行高利贷所带来的可观利润,使不论是正当的银行或是财务公司,都透过各种手段来回避政府对高利贷的规管,当中一个例子,就是 借用「手续费」这概念来取巧。例如以前述的「9出13归」的例子来说,高利贷取走的1000元事实上被视作「手续费</a>」。</p>在1990年代,香港的信用卡普遍向过期还款的客户收取高达25%年利率的罚息。有团体指出,若连同手续费亦当中利息支出的一部份的话,事实上所收取的利息已超过高利贷所容许的利息。举例说:假设信用卡结馀尚欠5000元未支付,到了月末的应付利息支出,按照年息25%的计法,应为: 然而,信用卡尚有一条款称:若罚息少於$150,则会向客户收取$150行政费或手续费。结果: 到了现在,甚至有人向财务公司借钱不遂,还反过来被追讨手续费的事件发生。因此,借贷时不可提防这些手续费的陷阱。</p><p><br/>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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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第04集
  • 更新40
  • 全87集
  • 已完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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